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房国公字[2012]03
2012/4/13
一、挂牌时间
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4日(星期五)16:30时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户籍地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得201204号宗地,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商住(四星级酒店35亩和住宅)用地详规进行建设;竞得201205号和201206号宗地,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工业用地详规进行建设。具备上述竞买条件的请于2012年5月3日下午5:30时(星期四)前,到房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需交报名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本。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者可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期限内到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的银行缴付,保证金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者,挂牌成交后7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五、公开挂牌时间
参加竞买者到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手续,经审查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参加挂牌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期限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4日(星期五)16:30时止。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时,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竞得。
六、挂牌出让地点:房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七、摘牌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4日16:30时(星期五)在国土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该地块设有底价。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不成交;挂牌期限截止时,在摘牌仪式现场仍有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3、201204号宗地出让面积含应退出规划红线面积15666.75m2,交付土地以现状条件随该宗地上房产(或构筑物附属设施)移交而交付;201205号和201206号宗地以现状条件交付。
4、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5、竞买以上宗地的竞得人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的用途进行详规控制,并按规划部门的控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竞得受让人自行与相邻宗地使用者处理通风、通路、采光等相关问题。
7、2012年5月3日下午5时前,由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分别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以自行勘察。竞买人未参加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的现场勘察的,视为竞买人已自行勘察。
九、出 让 人:房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
0719-3228078 0719-3246386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话:13872827079)
胡先生(电话:15997823138)
开 户 行:房县农业发展银行营业部
户 名: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
20342032500100000132961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