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1日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砍伐"自家"林木被公诉

2012/4/11

本报讯 (通讯员杨建设 许婷) 家住上龛乡五台沟村的刘某认为,在自留山上采伐林木合理合法,结果却触犯国家法律。日前,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滥伐林木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家住上龛乡五台沟村的刘某为了培植香菇木耳,在未获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电锯在自家屋后的自留山上大肆砍伐林木,随后被县林业局依法查获。通过多方取证确定,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有关部批准而随意采伐林木,且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上一条:县工商局提醒市民小心“美丽陷阱”
下一条:县住建局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