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06日

野人谷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12/4/6

本报讯 (通讯员付长飞 李娜) 近日,野人谷镇经过各级申报和审批,正式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据悉,近年来,野人谷镇长期坚持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做好旅游文章。据统计,该镇新增垃圾桶120个,新建垃圾池25个,下乡进行环保宣传30余次。目前,该镇正在积极申报杜川村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村。

上一条:化龙堰镇规模化栽植连翘花
下一条:军店镇双柏村、化龙堰镇古城村荣获“全省宜居村庄”称号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