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17日

建立阳光操作平台 公平公正招标投标 ——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回眸

2012/1/15 作者   

2011年,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规范、有序、高效”招投标市场的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改善服务,招投标程序日益规范、招投标监管渐趋成熟,招投标市场稳定有序;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全年共开展公开投标活动65项,成交额累计达34149.28万元,共计节约资金2503.55万元,节资率为6.8%。
工作实绩
(一)全局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县委、县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依据房机编[2011]13号文件在原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了招标公告发布范围,规范了发布时间,提高了投资效益。推行科学、公正、合理的评标方法,编制科学合理的评分表格,保证评标质量。实行评标前评委书面承诺、评标中独立评审签字、评标后行为答疑;量化评分中要求评标专家只有采取发现问题才可扣分;对于个别专家在某项打分与其他专家偏离较大,专家组长应要求其做出说明。
(三)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
设置招标控制点,确保程序合法。对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程序一律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现场接收监督,确保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好招投标良好秩序。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将公开招投标工程由原来的业主进行资格预审,改为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资格后审,有效解决了业主内定施工企业的问题。实行评委随机抽取制度。由电脑根据项目情况随机从专家评委库中抽取,防止专家与投标企业相互串通的现象发生。适时出台了《房县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房县招投标黑名单制度》等地方性文件,规范了我县招标投标活动。
(四)围标串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该局按照“优化房县投资环境,维持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的基本思路,由县纪委、县招标监督管理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对全县招标投标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并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违反招投标法律的处罚决定和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并予以适当处罚。
2012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内部服务管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真正把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廉洁自律制度落到实处,争创示范窗口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比拼年”活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二、结合即将出台的《招投标条例》出台《房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办法》、《房县专家评委考评办法》等办法,重点对招标项目监督环节、招投标市场诚信环节进行把控与治理。
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治理招投标市场“顽症”力度。充分利用好省监管信息平台和县招投标信息网,与执法部门一起,对“围、串、挂、靠”现象予以打击。
四、继续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建立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实行限制、淘汰乃至清出市场的惩罚机制。与此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让招投标活动真正成为阳光行为、放心工程。

房县珠藏洞大桥工程开标会

土城镇土地整理项目开标现场

2011年省招投标局“五统一”综治监督全覆盖检查

招标中标的房县商贸城

招标成果——唐城

招标中标的房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

招标中标的房县社会福利院

积极开展“三万”活动

榔口小学教学楼招标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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