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1/12/19
本报讯 (记者桂涛通讯员李燕敏) 1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中盛洲际大酒店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副主任丁宪章、邓华明、王敬东、龚举成、陈德汉、胡维英等2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长朱光洪,县法院、检察院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启云主持。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同志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长朱光洪同志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玉玲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轩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王启云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华明作的关于补选十堰市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选举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俊苹同志为十堰市四届人大代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审议通过了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宪章作的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协调工作组名单;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县直各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
王启云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同志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长朱光洪同志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玉玲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轩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王启云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华明作的关于补选十堰市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选举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俊苹同志为十堰市四届人大代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审议通过了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宪章作的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协调工作组名单;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县直各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
王启云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