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县行政中心项目的公示
2011/12/2 作者
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0]313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11]774号)要求,现就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房县行政中心
(二)项目申报单位: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项目选址:房县城关镇炳公村七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房县行政中心,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建设资金全部通过原有办公楼资产置换的方式筹集。
二、公示方式
(一)在《十堰日报》及《今日房县》上公示。
(二)在项目选址所在地附近张贴公示通知。
三、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9-322449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fxjw001@163.com)方式,就该项目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房县行政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房县行政中心
(二)项目申报单位: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项目选址:房县城关镇炳公村七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房县行政中心,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建设资金全部通过原有办公楼资产置换的方式筹集。
二、公示方式
(一)在《十堰日报》及《今日房县》上公示。
(二)在项目选址所在地附近张贴公示通知。
三、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9-322449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fxjw001@163.com)方式,就该项目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房县行政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