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1/11/29
各位代表:
本次会议截至11月27日下午2∶30,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这些议案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强县、旅游立县、农业稳县、项目兴县”战略,打造“实力房县、生态房县、和谐房县、幸福房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大会主席团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建议将罗大玉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规范电瓶车营运取缔麻木车的议案”和“关于县域城区南部严禁开采矿山”的2件议案列为正式议案,交县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听取有关部门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对另8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意见处理。
此外,大会议案现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94件,连同上述由议案转为建议、批评、意见的共202件,待大会闭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