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治庸问责剑指税收执法过错
2011/11/9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党天成) 4日,县国税局发出第三号“治庸问责”通报:10月份,税收执法共追究执法过错4人(次),执行经济惩戒180元,分别对4人进行了督查问责。
据了解,县国税局把税收执法工作列入“治庸问责”整治工作内容之一,将对执法系统运行质量下降、过错较多、一般纳税人认定、不按时催缴税款诸多问题,结合治庸问责予以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共发生执法过错25条,共提交无过错申辩4条,共追究执法过错13人(次),经济惩戒630元。
据了解,县国税局把税收执法工作列入“治庸问责”整治工作内容之一,将对执法系统运行质量下降、过错较多、一般纳税人认定、不按时催缴税款诸多问题,结合治庸问责予以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共发生执法过错25条,共提交无过错申辩4条,共追究执法过错13人(次),经济惩戒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