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着力实施“阳光采购”效果明显
2011/10/13
本报讯 (通讯员丁文选 江晓鹏) 今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节约财政 资金,严把采购计划审核关、供应商资格准入关、评标专家管理关等七个关口着力实施“阳光采购”,取得了明显效果。 元至九月份,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280万元,较政府采购预算6871万元,节约591万元,节约率达8.6%。
201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