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油烟机玻璃爆碎伤了人 消委出面讨说法
2011/10/12
本报讯 (通讯员代涛 汪方根) 日前,在县消费者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某商场为柳女士更换了一台新的抽油烟机,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元。
当日上午,柳女士来到县消委会投诉:2010年8月17日,她在某商场花费1800元购买某品牌抽油烟机一台,当时商场销售人员声称质量过硬,并在保修单上填写“整机保修三年”的字样。今年9月25日中午,柳女士正在厨房做饭,抽油烟机玻璃突然发生爆炸,碎玻璃将其脸部、胳膊等处划伤。当日下午,柳女士来到某商场讨说法,商场工作人员却说,抽油烟机玻璃发生爆炸是由于柳女士操作不当造成的,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县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柳女士家察看情况,确认投诉事实属实,便与商场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双方到县消委会调解。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柳女士所购买的抽油烟机在保修期内,且爆炸的玻璃使柳女士多处受伤,其主要原因是抽油烟机的质量存在问题,商场应负责任,并耐心地向商场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商场为柳女士更换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抽油烟机,并一次性赔偿柳女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00元。
当日上午,柳女士来到县消委会投诉:2010年8月17日,她在某商场花费1800元购买某品牌抽油烟机一台,当时商场销售人员声称质量过硬,并在保修单上填写“整机保修三年”的字样。今年9月25日中午,柳女士正在厨房做饭,抽油烟机玻璃突然发生爆炸,碎玻璃将其脸部、胳膊等处划伤。当日下午,柳女士来到某商场讨说法,商场工作人员却说,抽油烟机玻璃发生爆炸是由于柳女士操作不当造成的,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县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柳女士家察看情况,确认投诉事实属实,便与商场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双方到县消委会调解。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柳女士所购买的抽油烟机在保修期内,且爆炸的玻璃使柳女士多处受伤,其主要原因是抽油烟机的质量存在问题,商场应负责任,并耐心地向商场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商场为柳女士更换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抽油烟机,并一次性赔偿柳女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