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0日

县就业局送法律进企业

2011/6/20 作者 唐波 唐毅

为加强全县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管理,近日,房县就业局深入县内各企业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解答。
据悉,《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全国通用,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凭证。按照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签证、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审等业务时都应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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