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
2011/5/30 作者 欧世平
本报讯 (通讯员欧世平) 近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65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328个先进县(市、区)、603个先进单位、147个先进普法办、73名法制宣传教育模范、1173名先进个人和201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湖北省有12个县(市、区)被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其中,房县榜上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