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产品介绍
2011/5/24
八、微小客户贷款
微小客户贷款,是指农信社对总资产500万元(含)以内,在农信社贷款余额5万元(不含)以上至100万元(含)以内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
微小客户贷款按照“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一)客户对象融资需求“短、小、频、急”且难以提供规范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二)贷款方式对于微小企业或自然人,如果单个抵质押物不足值,可采取组合担保方式。对同一客户既可以采取单一担保方式贷款,也可以同时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等组合担保方式贷款。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应针对借款人资产结构特点,主动帮助客户组合贷款品种和担保方式。(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也可以用于设备的技术改造、购建及维护固定资产投资,但不能用于生活消费。
微小客户贷款,是指农信社对总资产500万元(含)以内,在农信社贷款余额5万元(不含)以上至100万元(含)以内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
微小客户贷款按照“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一)客户对象融资需求“短、小、频、急”且难以提供规范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二)贷款方式对于微小企业或自然人,如果单个抵质押物不足值,可采取组合担保方式。对同一客户既可以采取单一担保方式贷款,也可以同时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等组合担保方式贷款。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应针对借款人资产结构特点,主动帮助客户组合贷款品种和担保方式。(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也可以用于设备的技术改造、购建及维护固定资产投资,但不能用于生活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