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县法院“党员示范岗”创先争优做表率

2011/5/17 作者 宋学东 余淑芬

本报讯 日前,县法院在立案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设立了“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了“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入开展。
党员示范岗明确了党员姓名、职务及职责、公开承诺内容,示范岗通过座牌形式,使每位党员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示范岗”创建目的,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示范作用;二是明确创建目标,努力提升文明司法水平;三是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能。
自“党员示范岗”设立以来,“示范岗”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他们热情接待当事人200余人,诉前调解案件43件,在辖区巡回审判2次,化解矛盾70余起,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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