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打虚假、治欺诈”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2011/5/15 作者 付锐
未经过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擅自将驰名、著名商标作为招牌,并冠以“××专卖店”。日前,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一举查处某摩托车店涉嫌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调查发现,该摩托车店为了招揽顾客,在未经宗申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制作了大型内容为“宗申商标标识、××(地址)宗申专卖店”的喷绘图案,而实际上,店主除经销有宗申品牌的摩托车外,还经销有力帆、隆鑫、轻骑等品牌摩托车。这些利用驰名、著名商标作为招牌,对商品信息所作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
针对部分商家屡屡利用商标招牌对商品信息作出的虚假表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今年4月以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了“打虚假、治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
近两个月来,该局已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12起,案值20余万元。
调查发现,该摩托车店为了招揽顾客,在未经宗申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制作了大型内容为“宗申商标标识、××(地址)宗申专卖店”的喷绘图案,而实际上,店主除经销有宗申品牌的摩托车外,还经销有力帆、隆鑫、轻骑等品牌摩托车。这些利用驰名、著名商标作为招牌,对商品信息所作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
针对部分商家屡屡利用商标招牌对商品信息作出的虚假表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今年4月以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了“打虚假、治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
近两个月来,该局已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12起,案值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