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1日

烧荒引发火灾触刑罚

2011/4/29 作者 许婷 李娟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因烧荒引发的失火案。
近日,军店镇指北村村民吴某在上山放羊过程中,发现其公公坟上茅草很深,就点火焚烧,烧完后又把自己地里的苞谷杆和竹叶堆在地边用火机点燃焚烧,因不慎跑火引燃山林,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山火一直燃烧至当天下午5时左右,经当地村干部组织群众30余人奋力扑救才将火势控制住,大火共烧毁4户居民山林。经相关部门鉴定共计过火面积136亩。犯罪嫌疑人吴某被抓获归案,并被判处刑事处罚。
本报提醒我县市民,春季是火灾事故多发时节,“五一”小长假户外游玩不要带火源进入易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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