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2011/4/26 作者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秩序、保发展、保民生”为目标,坚持全民动员、全警参与、快侦快办、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稳、准、狠打击犯罪,着力化解一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着力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着力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着力整治一批治安乱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两大目标”、完成“七件大事”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惩治滋扰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盘踞建筑工地、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打砸抢、伤害员工、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的,快速出击,固定证据,及时打击,公开处理,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严厉打击闹访、缠访、串访等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的案件,逐案组建专班,耐心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闹访缠访人员依法及时处置。对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访,制造事端,煸动组织闹事的人员,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三)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掀起扫黑除恶雷霆风暴,重点打击“市霸”、“村霸”“地霸”、“路霸”、“沙霸”、“坟霸”等恶势力。
(四)严厉打击“五闹三堵”(闹访、闹丧、闹医、闹监、闹庭和堵门、堵路、堵工地)。严厉打击组织策划者、教唆煽动者、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及借机敛财的社会闲散人员。坚持法律行政手段并重,宣传教育手段并用,坚决刹住少数人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歪风邪气。
(五)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和防范“两抢一盗”、寻衅滋事以及以妇女儿童老人为侵害对象的暴力案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
(六)严厉整治治安乱点。以城关辖区为重点,各乡镇(场)联动,加大对发案多的小区、城乡结合部、娱乐服务场所、中小旅馆、出租屋、网吧等不法分子易于藏身落脚场所部位的整治力度,有效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对聚众赌博、盗抢骗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位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均有重点整治的村居(单位)。加大中小学校、企业等周边治安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精神病等高危人员、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控、教育、帮扶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政法机关要抽调得力干警,组成办案专班,实行专案侦查,落实“定案件、定人员、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确保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本单位、行业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及时通报、宣传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攻坚战。
(三)全面排查,加强联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同时,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做到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情况,每个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每月30日前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有关数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四)及时督办,追究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县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导,及时下发督办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纳入平安建设和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对在专项行动中责任心差,部署任务不落实,贻误战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中共房县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3日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秩序、保发展、保民生”为目标,坚持全民动员、全警参与、快侦快办、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稳、准、狠打击犯罪,着力化解一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着力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着力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着力整治一批治安乱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两大目标”、完成“七件大事”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惩治滋扰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盘踞建筑工地、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打砸抢、伤害员工、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的,快速出击,固定证据,及时打击,公开处理,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严厉打击闹访、缠访、串访等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的案件,逐案组建专班,耐心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闹访缠访人员依法及时处置。对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访,制造事端,煸动组织闹事的人员,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三)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掀起扫黑除恶雷霆风暴,重点打击“市霸”、“村霸”“地霸”、“路霸”、“沙霸”、“坟霸”等恶势力。
(四)严厉打击“五闹三堵”(闹访、闹丧、闹医、闹监、闹庭和堵门、堵路、堵工地)。严厉打击组织策划者、教唆煽动者、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及借机敛财的社会闲散人员。坚持法律行政手段并重,宣传教育手段并用,坚决刹住少数人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歪风邪气。
(五)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和防范“两抢一盗”、寻衅滋事以及以妇女儿童老人为侵害对象的暴力案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
(六)严厉整治治安乱点。以城关辖区为重点,各乡镇(场)联动,加大对发案多的小区、城乡结合部、娱乐服务场所、中小旅馆、出租屋、网吧等不法分子易于藏身落脚场所部位的整治力度,有效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对聚众赌博、盗抢骗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位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均有重点整治的村居(单位)。加大中小学校、企业等周边治安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精神病等高危人员、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控、教育、帮扶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政法机关要抽调得力干警,组成办案专班,实行专案侦查,落实“定案件、定人员、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确保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本单位、行业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及时通报、宣传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攻坚战。
(三)全面排查,加强联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同时,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做到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情况,每个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每月30日前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有关数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四)及时督办,追究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县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导,及时下发督办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纳入平安建设和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对在专项行动中责任心差,部署任务不落实,贻误战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中共房县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