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无处不飞花——房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综述
2011/3/28 作者 李先江 徐香娟
精神文明是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 “基石”和“催化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创新精神文明建设载体,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抒写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园林城中香四溢
“进了房县城,先吃二两尘(土)。今天没吃够,明天再来补”、“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这些词句曾经是房县的真实写照。“再进房县城,街旁树成行,高楼拔地起,霓虹绘彩图。”这是在形容今日的房县城。如今,不要说归家的游子,就是久居房县的人们,也都在时刻感受着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发展全县经济、建设和谐房县的大事来抓,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开发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了房县山区城市的品牌形象。
2007年,我县委托省规划院进行了第三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新规划提出把县城建设成“山水园林旅游城市”,控制区面积由40平方公里拓展到110平方公里。随后,总投资达4亿多元的县城 “1234”工程顺利实施,即“一路”(县城道路黑色化)、“两河”(盘峪河治理、马栏河配套)、“三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三海水厂)、“四园”(泰山庙工业园、唐城物流园、诗经文化园、迎宾花园)。按照加快改造老城区、积极建设新城区的思路,房县以构建“三纵三横”城市交通网络为目标,先后实施了房陵大道、武当路、沿河路、迎宾大道等8条主要街道的综合改造;先后引进资金8000多万元,完成建设路、天一路、唐城大道、滨河大道等商业街道建设;硬化背街小巷57条,加宽、重建城市桥梁3座;兴建了木耳香菇城、东关农贸市场、泉水路农贸市场和东关物流中心;一次性投资1000多万元,更换了40辆出租车,在县城添置了120辆观光电瓶公交车;大力实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购置高级洒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14辆,在主街道设置垃圾箱300多个,垃圾处理率达98.2%。同时坚持“以特立城、以水活城、水在城中、城在绿中”的思路,依托县城三面环水优势,从2000年开始,大力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累计投资3.2亿元,重点实施了集防洪排灌、生态观光、休闲娱乐功能于一体的西河、三道河、马栏河治理工程,治理城市河流6.2公里,建成沿河道路14公里,建成人工生态湖5个,水面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与此同时,见缝插针植树、种花草、辟广场、建公园,120万平方米的城市绿地铺开,数千株大树进城,使县城街街有景、处处见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3%。在西河广场、黄香文化广场、迎宾广场等县城重要景点,我县因地制宜实施了景观照明工程,在县城主干道、背街小巷实施亮化工程,改造升级路灯3400余盏,道路照明装置率、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
今天的县城,满眼是错落有致的绿树红花、已经和即将落成的高楼大厦,人居其中,心旷神怡。2007年、2008年,房县县城先后被省、市授予“山水园林城市”称号;2009年,房县被国家授予 “全国社会治安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2010年,被十堰市授予“文明城市”称号。
文明花香扑面来
近年来,我县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美化居住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治安秩序、丰富文化生活、普及科学知识、建立新型人际关系,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点点滴滴的熏陶,层层放大精神文明影响力。
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和纪念活动,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使居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推行文明用语和“一站式”办公制度,提高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使窗口行业形象明显改善、行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技能比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热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院里飘香院外花,院墙变成绿篱笆”。如今,走进县城的6个社区,处处可以见到这样的景象。县城现已建成生态示范户3000多户,栽植各种果树、花木3万株,种植榆树墙1.3万米。眼下,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正在县城如火如荼地开展:通过推进居民自治,逐步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办、社区社团运作、社区居民参与、有关部门指导与服务”的运行机制,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水平;完善社区管理,各社区设置一站式服务厅、社区警务室、救助和保障服务站、医疗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站、阳光超市、市民学校、图书室和文娱活动室,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信息化。
近年来,我县把构建文明村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各乡(镇)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之路,为构建和谐村庄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在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仅2008年以来,就在32个新经济组织中成立了党支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带领下,各类新经济组织建立起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提高了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各乡(镇)大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崇尚文明的活动。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典型、先进人物典型,全县城乡共同奏响了民主、文明、和谐的乐章。
深植沃土花锦簇
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在民、根基在民。文明创建之花只有植根于群众,才能花团锦簇、长开不败。近几年来,我县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每天清晨和傍晚,县城中心广场等活动场所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夕阳红协会、老年合唱团、太极拳队、秧歌队、腰鼓队等成员在这里尽情享受、传播欢乐。在乡村,农民歌手大奖赛、农民书画艺术作品展、城乡剧团的文艺演出等大大丰富了农家生活。房县“正月十三文艺大游行”系列文体活动,是全市各县中坚持时间最长、参与面最广、规模最大的一项群众性文化活动,多年来每年都为全县人民送上丰盛的“文化大餐”。今年春节,房县原生态民歌演唱上了湖北春晚。
全县体育事业也成绩斐然。近三年的省、市各类运动会上,我县共获得9枚金牌、3枚银牌、9枚铜牌,金牌总数位居十堰各县市前列。
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优越宽松的区域环境,稳定和谐的人文环境,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软环境。201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5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6倍;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3.1倍,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69亿元、增长3.1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亿元,增长1.6倍;固定资产投资43亿元,增长7.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