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28日

景大喜当选十堰市“勤廉标兵”

2011/2/28 作者 王锐 蹇媛媛

日前召开的市纪委十三届八次会议上,我县法官景大喜被评委“勤廉标兵”,受到市委表彰。这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基层法官。
景大喜,1971年3月出生,现任县法院军店人民法庭庭长。自1992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在基层人民法庭平凡而艰苦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他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受百姓尊敬和爱戴。从事法庭工作19年,由他主审的1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干警”、“房县十大勤廉标兵”、“公务员标兵”等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记二等功各一次。2009年11月,景大喜当选为全省“好法官”并参加省高院巡回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市州中级法院和专门法院作巡回事迹报告,在省高院举行的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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