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10/12/16 作者 代娟 谭祥军
近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321万元,一次性向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发放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以减轻因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压力。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人均每月 15元。据悉,此项补贴将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人均每月 15元。据悉,此项补贴将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发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