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募股公告
2010/9/27 作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5]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县人民政府已同意我县联社组建“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对此,房县联社召开第一届第七次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房县联社法人资格,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拟募股12000万股,具体募股对象、方式和缴纳入股资金时间如下:
一、募股的对象为已持有房县联社股份的老股东以及在2010年8月31日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等符合入股条件的新股东。
二、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以前年度所入股金按照1:1的比例清退,归原入股社员所有。在自愿的基础上,符合农商行入股条件的可优先购买房县农商行股份。
三、此次募股方式为溢价发行,每股记账单位为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元,溢价0.30元(每股溢价0.30元用于购买房县联社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化解后作资本公积入账,归股东所有)。募股总额为12000万股,其中:自然人股6000万股,入股起点为5万股;法人股6000万股,入股起点为50万股。
四、本次募股预约登记时间及缴纳溢价资金时间自2010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28日止。
请全体股东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金证到原入股营业网点办理退股、入股登记、认购及缴款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及未足额缴纳购买溢价资金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入股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19-3245697
联 系 人:邹斌
201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