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0/9/21 作者
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 一 号 公 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杜启学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徐锦凤同志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 二 号 公 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人民政 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谭荣龙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任命张安学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付关华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
任命卢启辉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命李 勇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熊友林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姚志新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 三 号 公 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 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陈晓黎、朱敏敏、李君同志为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