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房陵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2010/6/3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立县”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激励各类人才为房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陵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称和名额
这次活动共评选表彰“房陵英才” 20名,其评选类别为:理工类、农科类、教育类、医药卫生类、社科类、经营管理类、高技能人才类和农村实用人才类共八类。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评选表彰对象。“房陵英才”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具体条件请登陆《房县党建网》查询。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程序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从20010年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经专家联合评审、组织考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票决,报县委、县政府审批,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的奖金。
特此公告。
中共房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