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李娟荣获“湖北五四青年奖章”
2010/6/1 作者 通讯员李泽斌 许婷
本报讯 (通讯员李泽斌 许婷) 近日,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娟被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是房县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青年。
李娟自2000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不仅自修了法律本科,而且成为我县第一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女性。她秉公执法,敢于动真碰硬,面对办案中的多次威胁和恐吓却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使多名不法之徒受到法律严惩;她敢办大案,善办要案,巧办难案,以深厚的法理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匡扶正义、弘扬法制,她主诉的案件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
李娟自2000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不仅自修了法律本科,而且成为我县第一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女性。她秉公执法,敢于动真碰硬,面对办案中的多次威胁和恐吓却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使多名不法之徒受到法律严惩;她敢办大案,善办要案,巧办难案,以深厚的法理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匡扶正义、弘扬法制,她主诉的案件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