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30日

房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劳动模范的决定

2010/6/2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台山林业总场,县政府各部门:
2008年以来,全县各条战线的广大劳动者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县政府决定,授予冀月英等10名同志房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进一步弘扬时代精神,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全县人民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立足本职,勇创佳绩,为推动“543”宏伟目标和“四大战略”早日实现而努力奋斗。

房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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